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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3-26 10:35 浏览:3863

为进一步加强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工作力量,根据需要,经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按相关程序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工资待遇

参照广信区在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依法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

(2)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3)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4)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3月31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党政办。咨询电话:18770388325 胡乐琪。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灵山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流程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主要是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所学专业、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是否与应聘岗位相符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笔试、面试)

(1)因景区岗位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3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考试。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综合总成绩(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技能、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职业能力测试》。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笔试对象。

3.体检及政审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等额替补一次。

(2)政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对外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上饶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灵山景区以电话、微信公众号、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未及时参加的,视同自动弃权;

3.招聘方可视应聘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调整招聘职位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谎报应聘信息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5.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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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西灵山